美國國會參、眾兩院通過《2017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》(NDAA),其中最讓台灣開心的是放寬美國的將領及資深國防官員訪台。然而,美軍將領與資深國防官員其實早就祕密到過台灣了。倒是法案中胎死腹中的條文,值得關注。

事實上,美國國會從不曾立法限制將領或資深國防官員訪台。那麼限制由何而來?唐耐心(Nancy Tucker)編輯的《危險的海峽:美台中危機》一書中指出,台、美斷交後,美國行政部門自我設限,美軍高層固然不能訪台,但國軍可以訪美,例如參謀總長每隔1年可訪華府一次;陸、海、空軍司令可輪流訪華府,1年限1位。唐耐心也引用台灣的說法,謂美軍將領祕密訪問過台灣,唯一的擔心是北京不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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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人士透露,當年國防部長李傑希望向美國購買F-15戰機,美國空軍部助理部長當面向李傑說:「F-15不可能,但F-16C/D可能」。台灣於是提交意向書給美國,但未久,陳水扁總統在外交上衝撞美國,F-16C/D一事也就沒有下文了。

國會放寬限制,但如何執行,仍操在行政部門之手。行政部門只要一句「目前尚無必要派員赴台」,國會也就無可奈可。電子期刊《台海軍情》主任梅復興曾說,美軍的F-35戰機專案預算高達幾千億美元,派了一位上校主其事,在台灣,這恐怕令人過濾器 光頭水匪夷所思。

至於消失的條文,有如下述。參議院版本有一節,「美國應該增強並擴大其與台灣的長久夥伴及戰略合作關係,目標係強化美國對《台灣關係法》及《六項保證》之承諾」。眾議院版本中,有一節要求「明年2月15日前,國防部長及國務卿共同向國會報告美國對台軍售事宜」。由於兩院版本不一,因此組了聯合委員會磋商。最後定稿的版本兩節都不見了,不但把時限放寬,變成明年9月1日;更把《六項保證》從法案中拿掉。

眾議院版本有一節要求美國國防部長每年向國會報告對台軍售事宜,且需「列出台灣提出的每一項軍售要求,也列出美國同意的每一項軍售清單」。最後定稿的版本把這一節拿掉了。聯合委員會表示,正常對台軍售就好了,不必大張旗鼓。

眾議院版本還有一節,「授權國防部長給予台灣觀察員身分參與美國主辦的『環太平洋』聯合軍事演習」。最後定稿版本沒有這節,因為這本來就是美國國防部長的權責,何需國會多此一舉。(作者為資深媒體人)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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